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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进口关税是多少(啤酒的出口关税)

来源:www.homebrew.com.cn   时间:2022-09-23 17:04   点击:20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啤酒的出口关税

你好 进口的费用主要是清关费用和税金这一块,啤酒是0关税产品,而且是东盟产品,所以需要缴纳16%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拿增值税票去作抵扣)和消费税,消费税是根据产品价格多少钱一升来计算,有两个等级,因此需要了解此啤酒到岸价格多少钱一升。

总体来说,一般纳税人进口,在国内这边实际产生的费用,就是消费税和清关费,有需要进口了解成本,随时咨询。鹏通进口报关公司,十五年进口报关经验,可为客户制定进口清关方案,核算成本。

2.啤酒的出口关税是多少

你好 进口的费用主要是清关费用和税金这一块,啤酒是0关税产品,而且是东盟产品,所以需要缴纳16%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拿增值税票去作抵扣)和消费税,消费税是根据产品价格多少钱一升来计算,有两个等级,因此需要了解此啤酒到岸价格多少钱一升。

总体来说,一般纳税人进口,在国内这边实际产生的费用,就是消费税和清关费,有需要进口了解成本,随时咨询。鹏通进口报关公司,十五年进口报关经验,可为客户制定进口清关方案,核算成本。

3.啤酒进口消费税

你好 进口的费用主要是清关费用和税金这一块,啤酒是0关税产品,而且是东盟产品,所以需要缴纳16%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拿增值税票去作抵扣)和消费税,消费税是根据产品价格多少钱一升来计算,有两个等级,因此需要了解此啤酒到岸价格多少钱一升。

总体来说,一般纳税人进口,在国内这边实际产生的费用,就是消费税和清关费,有需要进口了解成本,随时咨询。鹏通进口报关公司,十五年进口报关经验,可为客户制定进口清关方案,核算成本。

4.啤酒的出口关税怎么算

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关税税率和普通关税税率。凡原产地属于与我国签定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商品,其进口关税税率,使用优惠关税税率,否则使用普通关税税率。

税款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进口关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消费税税额=(( 到岸价+关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的商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其中,从量消费税商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按体积净重计)如下: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进口税额

=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进口关税率+消费税率+增值税率+进口关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税率)

×到岸价

=常数×到岸价

5.啤酒进出口

  青岛啤酒  青岛啤酒(港交所:168、上交所:600600)是中国历史最悠久最著名的啤酒品牌之一,创始于1903年。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国有青岛啤酒厂。  历史  青岛啤酒厂始建于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当时青岛被德国占领,英德商人为适应占领军和侨民的需要开办了啤酒厂。企业名称为“日尔曼啤酒公司青岛股份公司”(Germania Brauerei Akt.-Ges.,Tsingtau.)  建厂初期的年生产能力是2000吨,生产设备和原料全部来自德国,产品品种有淡色啤酒和黑啤酒。在上海、青岛、芝罘、天津、大连设有销售总代理。  当时,产品质量就很出色。据日本田原之次郎所著《胶州湾》一书记载:“日尔曼啤酒公司青岛股份公司生产的啤酒1906年在慕尼黑博览会上展出,获得金牌奖。”  1914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日本乘机侵占青岛。1916年9月16日,日本国东京都的“大日本麦酒株式会社”以50万银元将青岛啤酒厂购买下来,更名为“大日本麦酒株式会社青岛工场”。于当年12月正式开工生产。日本人对工厂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造和扩建。1939年建立了制麦车间,曾试用山东大麦酿制啤酒,效果良好。大米使用中国产以及西贡产;酒花使用捷克产。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由于外汇管制,啤酒花进口发生困难,曾在厂院内设“忽布园”进行试种。由于设备能力的扩大,1936年实际产量四打装103202箱(3208吨),最高年产量曾达到4663多吨。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当年10月工厂被国民党政府军政部查封;旋即由青岛市政府当局派员接管,工厂更名为“青岛啤酒公司”。1947年6月14日,“齐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从行政院山东青岛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将工厂购买,定名为“青岛啤酒厂”。工厂的主要管理人员从厂长到各主要生产部门配备的负责人和技师都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和工艺技术问题的处理上由专业人员负责确定。  1979年以后,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工厂的活力日益增强,基本建设的步伐大大加快,工厂大规模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技术装备。1981年,在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关怀下,国家计委、进出口委、财政部批准投资4551.62万元,进行10万吨扩建工程,于1986年8月竣工投产;1986年的产量在全国啤酒行业里首先突破10万吨。同年国家计委又批准拨款4998.39万元,进行13万吨技术改造工程,并要求在1988年建设13万吨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建设20万吨和30万吨的发展规划,以加快青岛啤酒的发展步伐。这个时期,年产10万吨的青岛啤酒第二有限公司于1991年建成投产;年产10万吨的青岛啤酒第三有限公司正在筹建中;年产2万吨的青岛啤酒四厂,也于1991年2月开始生产。到1992年末,青岛啤酒的年产量已达24万吨(一、二、四啤的青岛啤酒合计)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变化,青岛啤酒厂的生产品种与生产结构,也不断有新的变化。青岛啤酒厂主要生产12o淡色啤酒,但也曾生产过黑啤酒。后来由于啤酒出口量扩大,酿造能力有限,故在1972年即停止了黑啤酒的生产,将青岛黑啤酒的技术工艺及有关设备,转移到其他厂生产,使用青岛牌商标。在日本人经营时期开始的制药--维他益车间,1977年后改为“青岛啤酒制药厂”,又增加生产三合素、酵母粉等,1980年,根据国家整顿药厂的要求,停止生产。1964年,为了发展葡萄酒工业,市一轻工业局决定将果酒车间从青岛啤酒厂分出,成立青岛葡萄酒厂。1958年,根据市一轻工业局要求,青岛啤酒厂成立罐头车间,增加罐头生产(有午餐肉、猪肉罐头、鱼类罐头、苹果罐头等)。1963年,为全力搞好啤酒的生产,罐头车间下马停产。  1978年,青岛啤酒首次进入美国市场,由美国的莫纳克公司作为青岛啤酒的总代理。当年销量为2万箱。此后,在有几十种国外啤酒激烈竞争的美国市场上,青岛啤酒以其较高的品质、独特的风味加之美国代理的大力促销宣传,终于巩固了在美国的销售市场,并在美国50个州建立了强大销售网络,进入了中国餐馆和国外开办的连锁饭店及超级市场。从1978年青岛啤酒首次进入美国市场到1992年的15年里,青岛啤酒在美国市场的销量由2万箱增至120万箱,销量排列名次由第十三位跃为第九位,所占市场比重由0.3%增长到1%以上。1987年至1992年,青岛啤酒在美国市场上的销量占亚洲12个国家出口量的25%。  在漫长的100多年发展历程中,青岛啤酒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传统。因而,产品质量比较稳定,被国内外消费者公认为名牌产品。1963年4月在全国第二届评酒会上,青岛啤酒被评为国家名酒,获轻工业部金质奖章;1979年9月获国家经委颁发的国家优质产品银质奖;1980年、1985年两次获得国家质量金质奖。1980年4月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著名商标”称号;1991年9月被评为中国十大驰名商标之一。在国际上:1981年、1985年两次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国际评酒会上获得冠军;1987年5月在美国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市举行的国际啤酒评比中名列榜首;1991年9月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蒙顿国际评比大赛上获金质奖。  目前公司全资拥有青岛啤酒一厂、二厂、四厂、扬州啤酒厂、日照啤酒厂和青岛麦芽厂并控有青岛啤酒西安有限公司55% 的股份及深圳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35%的股份。目前公司销售收入、实现利税、 出口创汇等指标位居中国啤酒行业之首。  青岛啤酒集团的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发挥品牌及技术优势,以民族资本为主,以弘扬民族工业为旗帜,国内收购兼并厂和新建厂并举,尽快扩大规模经济,并大力推进多元化经营,不断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尽快把青啤集团建成具有超强实力的、跨地区、跨行业、综合性的大型企业集团。

6.啤酒海关税率

大多企业的一般情况:企业所得税 33%

增值税 17% (或6%)

消费税10%至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以及印花税等等

消费税:

酒和酒精。(1)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20%;(2)薯类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20%;(3)黄酒,税额240元/吨;(4)啤酒,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及以上的,税额250元/吨;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的,税额220元/吨;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5)其他酒,税率10%;(6)酒精,税率5%。

7.进口啤酒的关税

不同酒类进口的关税税率都不同,所以关税也不同。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具体各种类的酒制品进口关税税率如下:

税号:1210100000 商品名称:未研磨也未制成团粒的啤酒花 进口最惠国税率:0.2 进口普通税率:0.5

税号:1210200000 商品名称:已研磨或制成团粒的啤酒花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0.5

税号:1302130000 商品名称:啤酒花液汁及浸膏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0.8

税号:2009610000 商品名称:白利糖≤30的葡萄汁(包括酿酒葡萄汁)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0.9

税号:2009690000 商品名称:白利糖>30的葡萄汁(包括酿酒葡萄汁)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0.9

税号:2103902000 商品名称:别特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2 进口普通税率:0.9

税号:2106902000 商品名称:制造饮料用的复合酒精制品 进口最惠国税率:0.12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2910011 商品名称:含濒危动植物成份散装无醇啤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2910019 商品名称:其他散装无醇啤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2910091 商品名称:含濒危动植物成份其他包装无醇啤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2910099 商品名称:其他包装无醇啤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2990011 商品名称:其他含濒危动植物成份散装无酒精饮料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2990019 商品名称:其他散装无酒精饮料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2990091 商品名称:其他含濒危动植物成份其他包装无酒精饮料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2990099 商品名称:其他包装无酒精饮料 进口最惠国税率:0.05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3000000 商品名称:麦芽酿造的啤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元/升 进口普通税率:7.5元/升

税号:2204100000 商品名称:葡萄汽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4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4210000 商品名称:小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4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4220000 商品名称:中等包装鲜葡萄酿造的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2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4290000 商品名称:其他包装鲜葡萄酿造的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2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4300000 商品名称:其他酿酒葡萄汁 进口最惠国税率:0.3 进口普通税率:0.9

税号:2205100000 商品名称:小包装的味美思酒及类似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65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5900000 商品名称:其他包装的味美思酒及类似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65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6001000 商品名称:黄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4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7100000 商品名称: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 进口最惠国税率:0.4 进口普通税率:1

税号:2207200090 商品名称:任何浓度的其他酒精 进口最惠国税率:0.3 进口普通税率:0.8

税号:2208200010 商品名称: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200090 商品名称:其他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300000 商品名称:威士忌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400000 商品名称:朗姆酒及蒸馏已发酵甘蔗产品制得的其他烈性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500000 商品名称:杜松子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600000 商品名称:伏特加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700000 商品名称:利口酒及柯迪尔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901010 商品名称:濒危龙舌兰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901090 商品名称:其他龙舌兰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902000 商品名称:白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909001 商品名称:酒精浓度在80%以下的未改性乙醇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909021 商品名称: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薯类蒸馏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909029 商品名称:其他薯类蒸馏酒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909091 商品名称:含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的其他蒸馏酒及酒精饮料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税号:2208909099 商品名称:其他蒸馏酒及酒精饮料 进口最惠国税率:0.1 进口普通税率:1.8

8.啤酒进口税

06000000 箱包及鞋靴 鞋靴:包括皮鞋、皮靴、运动鞋、其他鞋靴等。 30%

07000000 表、钟及其配件、附件 表:包括高档手表外其他各种表;

钟:包括座钟、挂钟、台钟、落地钟等;

配件附件:包括各种表、钟的配件、附件。 30%

08000000 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包括金、银、铂等贵金属及包贵金属,贵金属及包贵金属制的首饰(以贱金属为底的非镶嵌钻石的包贵金属首饰除外)、金银器和其他制品。 15%

08000000 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钻石及钻石首饰。 30%

09000000 化妆品、洗护用品 洗护用品:包括清洁用品、护肤用品、护发用品和其他洗护用品。

清洁用品:洗面奶(乳、皂)、洁面霜(露、蜜、粉、者哩)、卸妆水(乳、膏、液、油)、鼻贴膜、去黑头膏(液)、剃须膏(泡沫)、磨砂膏、按摩膏、去角质膏(粉),牙膏、牙粉、牙线、漱口水,香皂、浴液、洗手液;

护肤用品:化妆水(含爽肤水、柔肤水、紧肤水、护肤水、收缩水)、须后水、面霜、眼霜、日霜、晚霜、冷霜、防晒霜(油)、晒黑油、祛斑霜、护肤膏(霜、露、乳液、喷雾)、精油、隔离霜、面膜、面膜膏(粉)、眼膜、颈膜、护手霜、润唇膏,痱子粉、爽身粉、防蚊液、皮肤护理软膏;

护发用品:洗/护发液、发乳、发油、发蜡、焗油膏、发胶、发泥、定型水(啫哩、摩丝)、烫发剂、染发剂;

其他用品:丰(美、健)乳霜、纤体霜(膏)、健美霜、紧致霜、除臭露(剂)等。 30%

1000000 食品、饮料 食品:包括乳制品、糖制品、调味品,冬虫夏草、高丽参、红参、西洋参、人参、鹿茸、阿胶、奶粉及其他保健品、补品等;

饮料:包括矿泉水、汽水,咖啡、茶,其他无酒精饮料。 15%

2000000 酒 包括啤酒、葡萄酒(香槟酒)、黄酒、果酒、清酒、米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金酒、白酒、药酒、保健酒、鸡尾酒、利口酒、龙舌兰、柯迪尔酒、梅子酒等用粮食、水果等含淀粉或糖的物质发酵或配制而制成的含乙醇的酒精饮料。 60%

3000000 烟 包括卷烟、雪茄烟、再造烟草、均化烟草、其他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烟丝、斗烟、水烟、烟末等。 60%

4000000 纺织品及其制成品 衣着:包括外衣、外裤、内衣裤、衬衫/T恤衫、其他衣着等;

配饰:包括帽子、丝巾、头巾、围巾、领带、腰带、手套、袜子、手帕等;

家纺用品:包括毛毯、被子、枕头、床罩、睡袋、幔帐等;

其他:包括毛巾、浴巾、桌布、窗帘、地毯等。 30%

5000000 皮革服装及配饰 包括各式皮革服装及皮质配饰。 30%

6000000 箱包及鞋靴 箱:包括各种材质的箱子;

挎包、背包、提包:包括各种材质的挎包、背包、提包;

钱包、钥匙包:包括各种材质的钱包、钥匙包、卡片包;

其他:包括化妆包、包装袋(盒、箱)等。 30%

7000000 表、钟及其配件、附件 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手表。 60%

8000000 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不含钻石):包括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不含钻石),用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不含钻石)制成的物品,以贱金属为底的非镶嵌钻石的包贵金属首饰。 60%

9000000 化妆品、洗护用品 化妆品:包括芳香类化妆品、唇用化妆品、眼用化妆品、指(趾)甲化妆品、粉状化妆品和特殊功能类化妆品等。

芳香类化妆品:香水和花露水;

唇用化妆品:唇膏、唇彩、唇线笔等;

眼用化妆品:睫毛膏(液、油)、眼线笔(液)、眉笔、眼影、眼睑膏等;

指(趾)甲化妆品:洗甲(趾)液、去指(趾)甲油、指(趾)甲油、指(趾)甲膏等;

粉状化妆品:粉底、粉饼、扑面粉、胭脂(粉)、腮红(粉)等;

特殊功能类化妆品:用于消除皱纹、美化唇型的皮内注射美容制品。 60%

10000000 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 医疗器材:包括呼吸器具、矫形器具、夹板及其他骨折用具,血糖计、血糖试纸、电动洗眼器、红外线耳探热针、空气制氧机、治疗用雾化机、电动血压计、病人用拐杖、病人用轮椅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保健器材:包括按摩床、按摩椅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美容器材:包括蒸汽仪、喷雾器、化妆/美容专用工具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30%

11000000 厨卫用具及小家电 厨房用具:包括各种材料制的餐具、刀具、炊具、灶具,锅、壶、杯、盘、碗、筷子、勺、铲、餐刀、餐叉、切菜刀、案板、削皮刀、绞肉机、食品研磨机、搅拌器、净水器、煤气灶、煤气点火器等;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抽油烟机、消毒碗柜、家用洗碗机、电烤箱、面包机、豆浆机、酸奶机、榨汁机、咖啡机、制冰机、饮水机、食品调理机、煮蛋器等厨房用具及配件、附件;

卫生用具、洁具:包括热水器、水龙头、淋浴用具、座便器及配件、附件等。

小家电:包括灯具、风扇、电暖器、电热毯、电烫斗、电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电动毛发推剪器,增湿机、除湿机、增除湿一体机、空气清新机、家用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地板打蜡机、电动剪草机等电器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等。 30%

11000000 厨卫用具及小家电 电话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包括固定电话机、手持移动电话机、可视电话机、寻呼机等。 15%

12000000 家具 包括各种材料制的沙发、组合式家具、柜、橱、台、桌、椅、书架、床、床垫、坐具等。 15%

13000000 空调及其配件、附件 包括空气调节器及其配件、附件等。 30%

14000000 电冰箱及其配件、附件 包括各式电冰箱、冰柜、红酒柜及其配件、附件等。 30%

15000000 洗衣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包括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干衣机/烘干机、脱水机、家用地毯洗涤机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30%

16000000 电视机及其配件、附件 包括各式电视机、电视收音联合机、电视收音录音联合机、电视录像联合机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30%

17000000 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数码存储卡等信息技术产品。 15%

17000000 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包括电视摄像机、照相机(数字照相机除外)、照相制版机、放大机,胶卷、胶片、感光纸、镜箱、闪光灯、滤色镜、测光表、曝光表、遮光罩、水下摄影罩、半身镜、接镜环、取景器、自拍器、洗像盒、显影罐等。 30%

18000000 影音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包括录音笔、录音机、收音机、MP3播放机、MP4播放机、收录音机、数码录放音器、电唱机、激光电唱机、放像机、录像机、激光视盘机、(单)功能座、音箱、自动伴唱机、卡拉OK混音器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30%

18000000 影音设备及其配件、附件 耳机及耳塞机,磁盘、磁带、半导体媒体以及其他影音类信息技术产品。 15%

19000000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 包括个人计算机及其存储、输入、输出设备和附件、零部件。 15%

20000000 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 包括书报、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 15%

21000000 教育用影视资料 包括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磁带、光学媒体、半导体媒体、唱片,地球仪、解剖模型、人体骨骼模型、教育用示意牌等。 15%

22000000 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 文具用品:包括各种书写用具及材料、照像簿、集邮簿、印刷日历、月历、放大镜、望远镜、绘图用颜料、装订用具、誊写钢板等各种文具用品。 30%

22000000 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 玩具:包括三轮车、单脚滑行车、踏板车及类似的带轮玩具;玩偶车;玩偶;缩小(按比例缩小)的模型及类似娱乐用模型;智力玩具等及上述物品的配件及附件。

游戏品(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桌上或室内游戏用品):包括电子游戏机和视频游戏控制器、扑克牌、中国象棋、国际象棋、跳棋等棋类用品、麻将及类似桌上游戏用品等,及其上述游戏的配件、附件。

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包括圣诞节、狂欢节等节日用品、魔术道具及嬉戏品等。 15%

23000000 邮票、艺术品、收藏品 包括中国大陆及境外各种邮票、小型张、纪念封等,纪念币,以及艺术品、收藏品。 30%

24000000 乐器 包括各种键盘类、弓弦类、拨弦类、打击类、管乐类等乐器及节拍器、音叉、定音器等器具及上述乐器的配件、附件。 30%

25000000 运动用品、钓鱼用品 除高尔夫球以外各种球类,各种棋类、健身器具、航空和航海模型、钓鱼用品等,一般体育活动、体操、竞技、游泳、滑冰、滑雪及其他户内外活动用具及其配件、附件。 30%

25000000 运动用品、钓鱼用品 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杆和高尔夫球。 60%

26000000 自行车 包括不带发动机、电动机的自行车、三轮脚踏车、婴孩车及其他非机动脚踏车,及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30%

27000000 其他物品 其他不能归入上述类别的物品。 30%

9.啤酒进口关税税率

  海关征收的关税、进口环节税、滞纳金、滞报金、监管手续费等一律以人民币计征。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如以外币计价的,应当由海关按照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表》的买卖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后计征。  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其汇率以指运地海关接收到进境地海关传输的转关放行信息之日的计算机系统中的汇率计算。如运输途中汇率发生重大调整的,以转关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计算。   海关征收的税费是以人民币征收,计算税款前要将审核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计算至元,元以下的四舍五入;税额计算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税款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   一、进出口关税计算   (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目前,我国对进口关税采用的计征标准有: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3种。   1.从价关税   (1)从价关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应征税额占货物完税价格的百   分比作为税率,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实际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   (2)计算公式:   正常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法定进口关税税率   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   (3)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④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⑤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4)计算实例   实例一:   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牌轿车10辆,成交价格共为FOB香港12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汽缸容量2,000cc,外汇折算率1美元二人民币8.2元,要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汽缸容量2,000cc的小轿车归入税目税号8703.2314;   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43.8%;   审定完税价格为125,800美元(120,000.00美元+5,000美元+8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1,031,560.00元;   正常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二完税价格X法定进口关税税率=1,031,560X43.8%=451,823.28(元)   实例二:   国内某远洋渔业企业向美国购进国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柴油船用发动机2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目的地口岸680,000.00美元。经批准该发动机进口关税税率减按1%计征。已知外币折算率1美元二人民币8.2元,要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该发动机归入税目税号8408.1000;   原产国美国适用最惠国税率5%;   审定完税价格为680,0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576,000.00元;   减税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二完税价格X减按进口关税税率   =5,576,000X 1%   =55,760.00(元)   2.从量关税   (1)从量关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量单位计征关税的方法。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2)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额   (3)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计征增值税需要);   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4)计算实例:   实例三:   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柯达彩色胶卷50,400卷(规格135/36),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10.00元港币/每卷,已知外币折算率1港币二人民币1.1元,要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彩色胶卷归入税目税号3702.5410;   原产地香港适用最惠国税率155元/m2;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50,400卷X 0.05775m2/卷(以规定单位换算表折算,规格“135/36’’1卷二0.05775m2) 二2,910.6m2;   将外币总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54,400.00元(计征增 值税需要);   进口关税税额二商品进口数量X从量关税税率   =2,910.6m2X155元/m2   =451,143.00(元)   3.复合关税   (1)复合关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计征关税。   (2)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3)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4)计算实例:   实例四:   国内某一公司,从日本购进电视摄像机20台,其中有1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5,000美元/台,其余10台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10,000美元/台,已知外币折算率1美元=人民币8.2元,要求计算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该批摄像机归入税目税号8525.3099;   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其中CIF境内某口岸5,000 美元/台的关税税率为单一从价税35%;CIF境内某口岸10,000美元/台的关税税率为13,280元人民币再加3%的从价关税;   审定后完税价格分别为50,000美元和100,000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分别为410,000.00和820,000.00元;   从价进口关税税额二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   =410,000X 35%   =143,500.00(元)   复合进口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率+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10台X13,280元/台+820,000X3%   =132,800+24,600二157,400(元)   合计进口关税税额=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复合进口关税税额   =143,500.00+157,400=300,900(元)   (二)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1.计算公式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2.计算程序   (1)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2)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3)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4)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3.计算实例   实例七:   国内某企业从广州出口去新加坡的合金生铁一批,申报出口量86吨,每吨价格为FOB广州98美元。已知外汇折算率1美元= 人民币8.2元,要求计算出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该批合金生铁归入税目税号7201.5000,税率为20%;   审定离岸价格为8,428美元;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69,109.60元;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69,109.60÷ (1+20%) X20%   =57,591X20%=11,518.20(元)   二、进口环节税计算   (一)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例题一:   某一公司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为CIF境内某口岸US$12,800.00,按兑换率1美元二人民币8.3元,折合人民币为106,240.00元。   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17%。现计算应征消费税税额。   [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关税税额,然后再计算消费税税额。   关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106,240.00X20%=2,248.00(元)   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征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106,240.00+2,248.00)÷(1―   17%)*17%   =153,600(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17%   =26,112.00(元)   例题二: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啤酒3,800升,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境内某口岸US$1,672.00。已知啤酒的关税税率为3 元/升;消费税税率为: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的250元/吨,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的220元/吨。兑换率为:1美元=8.3元人民币。现计算应征消费税额。   [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关税税额;然后再计算消费税税额。   从量关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征关税税额=商品进口数量*从量关税税率   =3800升*3元/升=11,400(元)   完税价格计算:US$1,672*8.3=13,878(元)   进口啤酒数量:3,800升÷988升/吨=3.846吨   计算完税价格单价:US$1,672÷3.846吨   =US$434.74/吨   (进口完税价格≥360美元/吨)   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   从量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846吨X250元/吨=961.50元   (二)增值税税款的计算   例题一:   某一公司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为US$1,200.00,按兑换率1美元=8.3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为9,960.00元。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为12%,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现计算应征增值税税额。   [计算方法]   计算关税税额;计算消费税税额;再计算增值税税额。   关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9,960.00X12%   =1,195.20(元)   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征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   =(9,960.00+1,195.20)÷   (1―10%)X10%   =12,395(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X10%   =1,239.50(元)   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税率   =(9,960.00+1,195.20+1,239.50)   *17%   =12,395(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X17%   =2,107.15(元)   例题二: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某批不用征收进口消费税的货物,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境内某口岸US$800。00。已知该批货物的关税税率为35%,增值税税率为17%,兑换率为:1美元=8.3元人民币。请计算应征增值税税额。   [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关税税额,然后再计算增值税税额。   关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   =800.00X8.3X35%   =6,640X35%二2,324,00(元)   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征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6,640+2,324)X17%   =8,964X17%=1,523.88(元)   (三)船舶吨税计算   例题:有一美国籍净吨位为8800吨的轮船,船名为“阿拉斯加”,停靠在我国境内某港口装卸货物。纳税人自行选择为30天期缴纳船舶吨税。现计算应征的船舶吨税。   [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税率,然后再计算税款。   净吨位8800吨的轮船30天期的优惠税率为3.00元/净吨   船舶吨税的计算公式为:吨税=净吨位*吨税税率(元/净吨)   应征船舶吨税=8800*3.00=26,400.00(元)   三、其他税费的计算   (一)监管手续费的计算   例题一:   国内某一科研单位,进口海关准予免税的仪器一台,该仪器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境内某口岸20,000美元, 已知兑换率为:1美元=8.3元人民币。现计算该批免税进口仪器的海关监管手续费来源看考试大网。   [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监管手续费费率,然后再计算费额。   免税货物的监管手续费费率为3%。   免税货物的完税价格为20,000*8.3=166,000(元)   免税监管手续费计算公式为:   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到岸价格*手续费费率   =166,000X3%   =498.00(元)   例题二:   国内某一造船企业,进口国家计委批准建造内销远洋船所需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部分关键部件一批,经海关批准关税准予减按1%征收,该批部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境内某口岸4,000美元, 已知关税税率为5%,兑换率为:1美元=8.3元人民币。   现计算该批免税进口仪器的海关监管手续费。   [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监管手续费费率,然后再计算费额。   减税货物的监管手续费费率为3%。   减税货物的完税价格为4,000*8.3=33,200(元)   减税监管手续费计算公式为:   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到岸价格*(1―批准减税关税税率÷法   定关税税率)*手续费费率   =33,200*(1―1%÷5%)*3%   =33,200*0.8X3%   =79.68(元)   (二)关税滞纳金的计算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经海关审核其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境内某口岸US$8,000.00。已知该批货物应征关税税额为23,240.00,应征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15,238.80元。海关于2002年10月14日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02年11月9日缴纳税款。现计算应征的滞纳金。   [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滞纳天数,然后再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和增值税的滞纳金金额。   税款缴款期限为2002年10月28日,10月29~11月9日为滞纳期,共滞纳12天。   滞纳金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X1%*滞纳天数   =23,240.00X1%。*12=278.88(元)   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代征税税额*1%*滞纳天数   =15,238.80*1%*12=182.87(元)   应缴纳滞纳金总金额=278.88+182.87=461.75(元) 具等货物,在纳税人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有效担保后,可以暂时免税;   (8)无代价抵偿货物。如换货(原件带出)、索赔、免费补偿等,提供齐全有效的单证(原进口报关单、原税款缴纳证、商检证明、买卖双方签定的索赔协议或其他有关证明),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一般不超过3年)可以免税;   (9)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10)法律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关税的货物,海关根据规定予以免征或者减征。   (二)特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是指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对特定地区、特定用途和特定企业给予的减免关税的优惠。也称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海关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单独或会同其他中央主管部门订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加以贯彻执行。   申请特定减免税的单位或企业,应在货物进出口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由海关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符合规定的由海关发给一定形式的减免税证明,受惠单位或企业凭证明申报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由于特定减免税货物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对其进行后续管理。   特定减免税的范围如下:   (1)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实施的关税优惠   ①科教用品。为了有利于我国科研、教育事业发展,国务院制订了《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对规定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开发的机构和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院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且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者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②残疾人用品。为支持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国务院制订了《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对民政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所属福利机构等特定单位,中国残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所属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进口的残疾人专用物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③加工贸易物资。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除矽L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来料加工进口加工成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进料加工进口全部使用进口料件的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④保税区物资。对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税区进口的区内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可以免税;区内企业进口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可以免税;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可以免税。   (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实施的关税优惠   ①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物资。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外商研究开发中心、先进型、产品出口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投资额以外的自有基金(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税后利润)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   不能满足需要的设备、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②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属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③贷款项目进口物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其他进口物资税收政策   如进料加工贸易外商提供不作价设备、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来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边境小额贸易进口货物等来源考试大网。   (4)其他暂时性或特殊性的关税优惠   ①国批减免:国务院特准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如:化肥、种子种苗、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民航总局属下航空公司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减按6%计征等;   ②其他。如捐赠救灾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扶贫、慈善捐赠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投资额超过80亿元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以及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三)临时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是指法定减免税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其他减免税,是由国务院根据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时期或某批货物的特殊情况,按规定给予特别的临时性的减免税优惠。   临时性减免税具有集权性、临时性、局限性、特殊性的特点,一般是一案一批。   二、进口环节税的减免   (一)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减免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此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擅自规定免征、减征增值税项目。   (二)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减免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擅自规定免征、减征消费税项目。   三、其他费用的减免   (一)监管手续费的减免   1.进口下列减免税和保税货物,免征手续费:   (1)《海关进出口税则》列名免税的货物;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3)外国团体和个人赠送的礼品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   (4)用于救灾的物资;   (5)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设备和物品,以及残疾人福利工厂进口的机器设备;   (6)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进口的公务用品;   (7)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而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8)向国外索赔的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9)进口后未经加工,保税储存不足30天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   (10)收取手续费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减免税货物;   (11)经国务院及海关总署特准免征手续费的其他减免税和保税货物。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在投资额度内准予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建厂(场)和安装、加固机器设备所需材料以及其他货物,暂免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国家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口的免税设备等,暂免予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我国远洋渔业企业自捕水产品视同国内产品,在总署下达计划数量内的自捕水产品运回国内,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亦不征收监管手续费。   (二)滞纳金的减免   滞纳金起征额为人民币10元,不足10元的免予征收。此外,应严格执行滞纳金的征收规定,不得随意减免。   (三)滞报金的减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营单位或实际收货人按同一合同、同一地报关进口的一批滞报货物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可减免滞报金:   1.因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新的管理规定,致使收货人补办有关手续而产生的滞报,收货人应向海关提交经审批机关确认的、并在申报时限内及时申办许可证件手续的证明。如收货人在申报时限内补办了许可证件手续,并在手续批准之日起14日内申报的,免征滞报金;   2.因不可抗力致使收货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收货人应向海关提交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经海关核实并确定不可抗力影响的起止时间,期间免征滞报金。   3.政府间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用于救灾、社会公益福利等方面的进口物资产生的滞报,收货人应向海关说明原因并提交有关证明,经海关核实后,若属非收货人责任的免征滞报金,若属收货人责任的,减按5%征收。   4.因政府主管部门延迟下达配额计划或签发许可证致使收货人滞报的,收货人应向海关提交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文件,经海关核准后,对确属政府主管部门责任造成的滞报天数(截止许可证件签发之日起14日内申报),免征滞报金。

10.啤酒的出口关税税率是多少

啤酒进口是零关税的,有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的麦芽酿造啤酒,税率为250元/吨;进口完税价格<370美元/吨的麦芽酿造啤酒,税率为220元/吨增值税:17%一个柜子的清关费用估计是在1万多左右。不含税金和海运费。还有一些码头的杂费,标签贴标的费用等等。

11.啤酒的出口关税怎么计算

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关税税率和普通关税税率。凡原产地属于与我国签定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商品,其进口关税税率,使用优惠关税税率,否则使用普通关税税率。

税款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进口关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消费税税额=(( 到岸价+关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的商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其中,从量消费税商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按体积净重计)如下: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进口税额

=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进口关税率+消费税率+增值税率+进口关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税率)

×到岸价

=常数×到岸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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