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啤酒的出厂价格含包装物押金吗
(1) 销售货物时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
这种情况下,销售方不仅取得货物的销售额,也取得销售包装物的价款,通常情况下,包装物的价格会包括在货物价款之中,因此,当确认货物销售的同时,也应该确认包装物的销售实现,一并计算销项税额。
(2) 销售货物时收取包装物的租金。
这种情况下,包装物并不随着货物销售而销售,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让渡一定时期的包装物使用权,在会计上应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在税法上应确认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 销售货物时收取包装物押金。
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供周转使用,并不在于销售包装物。
因此,在会计上,它并不是销售方的收入,而是销售方的债务,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然而在税法上,销售的货物不同,税务处理也不同,包括一般货物、啤酒和黄酒、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三种处理方法。
因此,纳税人应该首先明确包装物的使用方式,严格区分包装物销售额、包装物租金和包装物押金。
2. 啤酒 包装物押金
1、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在销售时一起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2、其他货物(包括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视其是否逾期,如果没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内的,则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如果逾期或者超过1年不再退还的,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而对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由于消费税是从量计征,包装物押金即使过期,也不存在计征消费税的问题。
3. 啤酒 包装押金 出厂价格
过期与否,都和消费税没有关系,因为啤酒的消费税是从量计征的。 啤酒、黄酒押金任何时候均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只依据销售数量从量征收消费税) 啤酒押金(除重复使用塑料周转箱)在确定从量税税额时计入销售价格总额,用以确定适用税额。
4. 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计入啤酒的出厂价吗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够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对即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有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5. 白酒和啤酒的包装物押金
税法规定,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退回, 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要一并计入计税依据。
而啤酒和黄酒酒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销项税:50X17%+(2+23.4)/(1+17%)X17%=12.19万元。
6. 啤酒出厂价算包装物押金吗
是的,伯阳啤酒是乙类啤酒,乙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以下,消费税税率220元/吨。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区别是税率不一样,区分的办法是,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以上,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250元/吨。
7. 啤酒出厂价包含包装物
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区别是税率不一样,区分的办法是,甲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以上,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250元/吨,乙类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以下,消费税税率220元/吨。
啤酒源自很久以前,属于世界上最古老的酒精饮料之一,是由国外引进的,啤酒生产原料有很多,其中主要以麦芽、水等,然后经过发酵,啤酒就诞生了,啤酒拥有很少的乙醇,因此不容易喝醉。
8. 销售啤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计入啤酒的出厂价中
啤酒的押金不计入销售额。
除黄酒和啤酒外其他酒类的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作为价外收费都要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啤酒和黄酒比较特殊有两个原因:
1、包装物在啤酒销售过程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且能够重复使用,所以就不再计算,黄酒算是一种鼓励政策。
2、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相同,在消费税中啤酒和黄酒是从量计征,无法把包装的押金一同计算进去。为了征税便捷,便不再计算包装物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