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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苏啤酒胜诉鸟苏啤酒,获赔208万元

来源:www.homebrew.com.cn   时间:2024-03-16 15:57   点击:106  编辑:admin 手机版
潮新闻客户端记者俞叶波
日前,“乌苏”啤酒状告“鸟苏”啤酒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落下帷幕。记者从南京中院公众号获悉,该院一审全额支持了权利人208万元的赔偿请求,被告上诉后,江苏省高院日前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天眼查显示,产自新疆乌苏市的乌苏啤酒是重庆啤酒旗下的高端产品。重庆啤酒隶属于丹麦嘉士伯集团,旗下拥有国际品牌嘉士伯、乐堡、1664、格林堡、布鲁克林等,以及本地品牌重庆、山城、乌苏、西夏、大理、风花雪月、天目湖、京A等。

近年来,乌苏啤酒强势崛起,以吸睛的宣传语和产自新疆的异域风情为卖点,在社交媒体迅速走红,成为了啤酒中的顶流。
事实上,新疆乌苏啤酒公司早在1986年开始就生产“乌苏”牌啤酒,2006年获注册商标,经长期持续使用和推广,品牌在国内啤酒业有较高影响力。
案情回顾:
自2016年起,乌苏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被告鸟苏啤酒公司将“鸟苏”作为企业字号,使用天津某公司申请注册“鸟苏NIAOSU”商标,委托相关公司生产、销售与“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的“鸟苏”牌啤酒。
乌苏啤酒公司发现后将“鸟苏”啤酒等公司告上法院,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全额支持了权利人208万元的赔偿请求。各被告上诉后,江苏省高院日前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被诉侵权“鸟苏”牌啤酒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极为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对比被诉侵权“鸟苏”啤酒的包装与原告乌苏啤酒发现,虽然存在细节差异,但均以红色为主要包装底色,商标使用方式、商品名称、商品形状、标识位置、净含量等文字信息及其排列布局基本相同,整体高度近似。原告乌苏啤酒的包装装潢经长期持续推广、使用,已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被告作为同业竞争者,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使用侵权包装装潢,客观上易导致公众混淆或误认,故鸟苏啤酒公司等各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高档产品增速或遇瓶颈
2021年,乌苏啤酒成为重庆啤酒旗下高端啤酒业绩增长的主要动力。当年度,重庆啤酒以乌苏、嘉士伯、1664三大品牌为代表的高档产品实现了43.47%的高速增长。
过去一年,重庆啤酒虽然继续实现了销量、营收、利润三大指标增长,但根据目前业绩快报披露数据,企业在2023年营收、净利润增速将达到近年新低。
据界面新闻报道,整体看来,重庆啤酒的2023年经营面临连年高增长后的增速放缓,同时高端化进程已面临天花板。自2018年起,重庆啤酒年度营收增速分别为9.19%、194.53%、7.14%、19.90%、7.01%;2016年起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速375.57%、82.03%、22.62%、158.15%、3.26%、8.30%、8.35%。
2024年2月7日,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显示,重庆啤酒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8.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8%。
值得注意的是,据2023年前三季度企业财报显示,重庆啤酒高档产品收入为43.4亿元,同比增长仅0.82%;同期毛利率为49.19%,出现微降。
据财联社分析,重庆啤酒这份业绩快报,远未达到国内多数券商此前半年内的预期。Wind数据显示,最近半年,42家国内券商对重庆啤酒2023年全年营收和净利润增速预测均值分别为8.5%和16.28%。
对此,重庆啤酒近来在原本主打高档条线的国际品牌之外,也在加紧本地品牌高端升级,并通过活动、餐吧的开设创造消费场景。
“转载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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